关于做好期末、暑期轮休及下学期初相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1日

各学院(部),部门:

为做好期末、暑期轮休及下学期初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期轮休时间

6月22日(周四)开始。

二、下学期开学时间

9月8日,全体教职员工报到上班;9月9日—9月10日,老生报到注册,9月11日,老生开始上课。10月7日—10月8日,新生报到、始业教育;10月9日,新生开始上课。

三、有关要求

(一)做好期末总结、暑期及下学期工作谋划。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召开教职工会议,总结盘点本学期工作,安排暑期和下学期工作;在开学前要召开本单位教职工会议,布置新学期工作,确保新学期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快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各单位要聚焦学校年度“五大”重点任务和核心指标,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查补短板、加压奋进,充分利用暑期时间开展好申硕冲刺、人才引进、科研经费、项目申报和继续教育培训等工作,加快推进学校新跨越新提升。

(三)做好教学管理和人才招聘工作。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做好期末考试、审核评估整改准备、学科竞赛等相关工作。要做好人才招聘工作,加强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精准帮扶就业困难员工,确保圆满完成我司2023年招生任务和2023届毕业生就业预期目标。

(四)精心筹备开好相关会议。暑期集团组织召开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高质量发展大会·2023年审核评估研讨会。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无缝衔接,全方位展示学校良好形象,扩大办学影响力和知名度。

(五)扎实推进基建维修工程。加快推进员工公寓及周边配套、图书馆提升改造(一期)、训研创大楼等重点工程的项目建设,做好毕业生寝室的粉刷维修,校园楼顶屋面防水工程,教学楼、食堂加装电梯等项目,严把工程质量,杜绝安全事故。做好新一轮食堂(一、三食堂)公开招标和环境改造工作。

(六)切实加强暑期员工教育管理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各学院要做好暑期员工教育管理,掌握员工暑假去向放假前要做好员工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电信金融诈骗等宣传教育,尤其要做好因考研升学、社会实践等原因留校的员工教育管理工作和大员工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食堂、工地等场所以及用水用电、防台防汛的安全。保卫处要加强校园日常巡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

(七)做好假期餐饮相关工作。后勤处要安排好暑期留校师生的饮食工作。假期学校物业服务大厅、医务室、文印室、收发室照常值班,第一、三食堂营业至2023年6月21日中餐止,6月21日晚餐开始至开学前均由第二食堂供餐,一、二、三食堂均在2023年9月8日恢复正常供餐。

(八)严守廉洁纪律和师德师风。各单位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科研经费使用、教职工疗休养、出国(境)等各项制度,坚决防止公款旅游、违规报销费用、酒驾等违反法律法规问题发生。

(九)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要严格执行暑期各条线的值班值守,并做好记录。如遇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须按上级关于重大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立即报告,不得延误。对于需要连续报告的事项,要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理情况(根据上级要求,重要紧急情况需在事发1小时、力争30分钟内电话报告,在事发2小时、力争1小时内书面报告。如遇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办公室)。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广大干部特别是中层正职暑期保持通讯畅通。中层正职暑期离开衢州的,请提前向办公室值班人员告知去向(联系电话:8015117)。

 

 

                转自 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